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、县(市、区)民政局:
为贯彻省委、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,落实民政厅《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吉民电〔2013〕35号)文件精神,现就社会事务相关单位安全排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排查的重要性。社会事务工作的相关单位较多,殡仪馆、公墓、救助站、婚姻登记机关都是人群密集地,有些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各地要充分利用这次安全排查的契机,增强安全检查责任意识,加强各地安全检查的自觉性、主动性和紧迫性,真正做到“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、不留隐患”。要争取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食品卫生等专业部门的支持,有重点、分步骤,保证检查质量,建立安全检查备案,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;对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明确整改时间,如实填报,严密监控,直至落实到位。做到“谁排查、谁签字;谁签字、谁负责”。
二、要把握检查重点,工作要做深、做细、做实。坚持“属地管理,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安全检查。这次安全检查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(2013年6月5日-2013年6月10日)属于自查自改阶段,各地要认真排查,对没有取得消防安全验收的部门要坚决限期整顿,同时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省厅社会事务处;第二阶段(2013年6月10-日2013年20日)属于各地安全检查监督阶段。各地、各单位主管领导是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,各地要会同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食品卫生等部门落实此次安全检查。第三阶段(2013年6月20-2013年6月25日)总结汇总阶段。各地要认真、详实地填写安全统计表,对重点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可附报告详细说明。
三、注重实效,认真汇总。此次安全统计分为安全检查备案表和安全基础情况统计表。各级社会事务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表格内容认真填写,按时上报。此次统计表将作为今后社会事务安全检查和相关社会事务工作表彰、资金分配的依据。
四、相关要求。
(一)请各市(州)民政局、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所辖县(市、区)民政局,登陆日博网址网站(http://www.byhqxx.com)右上方“下载专区”下载相关表格(共10个)。
(二)各社会事务相关部门主管民政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表格,并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附件(共10个)所列电子表格全部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事务处(延边地区由州民政局负责统一收集、上报)。
(三)全省各级殡葬服务单位(殡葬管理所、公墓单位)另外需要登陆电子邮箱:jilinshengmz@163.com(密码:043189152076),下载“殡葬服务单位需填写并发送的电子表文件”,下载后请勿删除。填写完成后于6月25日前将电子表发送到电子邮箱:136959659@qq.com 。
附件(10个表格)邮寄地址: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
吉林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张青松(收)
邮编:130062
联系电话: 0431-89152077
附件:
1.吉林省救助管理站安全检查备案表(表一)
2.吉林省救助管理工作基础数据统计表(表二)
3.吉林省婚姻登记机关安全检查备案表(表三)
4.吉林省婚姻登记机关安全基础情况统计表(表四)
5.吉林省殡仪馆(殡仪服务中心)安全检查备案表(表五)
6.吉林省殡仪馆(殡仪服务中心)工作基础数据统计表(表六)
7.吉林省经营性公墓安全检查备案表(表七)
8.吉林省经营性公墓安全基础情况统计表(八)
9.吉林省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安全检查备案表(表九)
10.吉林省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安全基础情况统计表(表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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